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生育保险 >

2014国家规定产假新规定

 字体时间:2014-08-13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有生育女职工都可享受法定产假权益,产假待遇时间一般为98天,即使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也不可剥夺其产假权益。

女方产假规定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广州晚婚晚育标准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男方陪产假

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陪产假。

注意:

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2014国家规定产假新规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6438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