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待遇的审批和给付:
1、生育保险待遇给付对象:
(1)凡参加生育保障单位中的女职工,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原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期间,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3)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省、市计划生育的;
(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实施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用。
生育保险补偿待遇及其申领:
2、补偿对象和标准
(1)凡参加者生育保险的单位,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缴费单位补偿。补偿标准:难产5636元,顺产4563元经批准生2胎:难产4831元,顺产3758元。女职工育待遇,由单位按省、市面上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男职工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可享受上述标准的50%。
(2)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失业后,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3852元;难产4846元。准生2胎:难产4041元,顺产3047元。
3、补偿待遇的申领
凡符合补偿条件人员,生育后由所在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女职工由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申报,办理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申领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女职工还须提供《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
②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难产的,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难产休假证明;
③出院记录、就诊记录。
④乡镇及街道办出具的没有工作,收入的证明。
“扬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流程及报销材料”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5121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