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化解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所产生的收入损失风险,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生育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企业等用人单位。
2、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3、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4、哪些情形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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