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费用报销
办事依据 郴劳社[2004]47号 关于贯彻《郴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意见
办理条件
1、正常参保缴费。
2、参保职工符合婚姻法、计生条例、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生育。
3、办理异地就诊审批手续,。
提交材料
1、异地就诊登记表;
2、提交材料同生育保险待遇报账:
3、另增加病案首页和费用总清单,如为剖宫产应有手术麻醉、记录等。
办公时间 每月的10-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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