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依据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佛府办〔2013〕2号)
《关于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3〕8号)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享受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办理时限 受理后次月月底前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0757-82981195(市直);0757-82340557(禅城);0757-86221496(南海);0757-22222555(顺德);0757-88222091(高明);0757-87758411(三水)。
办理地点 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依据”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5111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