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想问一下,我是在职参保人员,在沈阳工作,但是老家是营口的,如果我生孩子的话,是否可以在沈阳产检,然后回营口生孩子,这样的话,是否能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呢?
答:在沈阳市医疗保险管中心了解到,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探亲(夫妻两地分居、双方父母家)的参保人员需在生育前于每月1~20日到沈阳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到沈阳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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