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有望纳入生育医保 人数将从500万扩大到1100万
《生育保险条例》是深圳今年的重要立法之一。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立法后,生育保险将扩大覆盖面,农民工医保参保人将纳入范畴,参保人数有望从500万扩大到1100万。同时,“妈妈”将享有生育津贴。
记者了解到,深圳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根据目前的政策,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圳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制定后,农民工医保参保人也将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向记者透露,届时,生育医保参保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500万扩大到1100万。
记者了解到,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建立与深圳经济发展与人口政策相适应的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但有的单位难以做到。如果有了生育保险津贴,能够让她们得到更好的保障。”沈华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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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妈妈有望领生育津贴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完成15项左右立法,生育津贴制度将建立
今后,深圳的新妈妈们将得到更多保障——除了可以通过保险解决生育医疗费用外,还有望领到生育津贴。昨天下午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生育保险条例》是今年拟新立的20个立法项目之一。
今年拟完成15项左右立法
立法计划将立法项目分为六大类,共106项,其中继续审议项目6项,今年拟新提交审议项目20项,预计年内将完成15项左右立法。
《生育保险条例》是今年的重要立法之一。生育保险制度是通过企业缴费、生育期间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待遇,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我市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
但是,随着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施行,我市原有的做法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以特区立法形式规范建立生育保险制度。记者了解到,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与人口政策相适应的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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