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结算生育费用(流产除外)的参保人员,免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在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应确保已激活为一类账户),参保人员也可于出院结算次月20日前,至医保中心窗口修改提交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账户,以便生育津贴款项及时转入。
2、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参保女职工,属于流产或引产的、异地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可登录小程序或至医保中心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申领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一般情况下,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标准的女职工需要在生产后的两大月后向有关的个人社保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待遇,例如北京要求女职工可以在生产后2个月后申请生育津贴,且没有时间期限。也有一部分地区要求生育津贴需在六个月内申请,不同地区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及领取主体略有不同,以当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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