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没有预约的当事人来咨询,他们一行二人,是一对夫妻,所咨询的问题也很简单就是两个人要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应该支付多少抚养费的问题。对他们的问题简单回答之后,他们表示可以协议离婚了,听完他们的这句话后,我心里有些纳闷,原来就因为抚养费的问题达不成协议啊!如果真的就因为抚养费的问题诉讼离婚,可真是有些得不偿失!
为什么这么说?也许这就是律师和老百姓思维方式不一样的地方。今天我就来说一下离婚协议时,关于抚养费问题是不是应该死磕?答案:不应该。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时一方抚养小孩的,另一方应该支付孩子抚养费。支付的标准在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了,就是月收入的20-30%,我想这两点大家都已经很清楚的。那么按照这两点来算,如果一个人的收入在1万元,那么给孩子的抚养费就是2000-3000元,如果再把对方的加上那孩子一个月的抚养费就是4000-6000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甚至还高。这样的标准法院肯定不会判,司法实践中,法院除了参照工资收入的比例外,还会结合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北京地区为例,一般的抚养费标准法院会控制在1000-1500元,如果想要得到更高的抚养费除非对方工资极高或者对方愿意给付。
而一般当事人关于抚养费问题协商不成的争议区间也就是在500元左右,为了这500元诉讼离婚是否值得呢?我们来算一笔账,然后再讲法律原因。
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从立案到拿到判决,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其中需要请假的天数是立案、开庭、拿判决共4天。也就是说你将经历三个月的痛苦及等待时间,需要请假4天,这还是对方第一次同意离婚的情况,如果不同意离婚以上程序再来一遍,然后再加6个月的合好期。这就是诉讼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
诉讼离婚的金钱成本:诉讼费不涉及财产的简易程序一般是75-150元,涉及财产分割就按照财产标的进行比例支付如果按财产价值100万算,怎么也要4000左右,这是不请律师的,如果请律师那么再请加上律师费。
这样算一下是不是很贵?有些不划算了吧!那么再说法律原因,就是婚姻法解释规定随着物价的上涨或者孩子因突发事件需要经济支出的因素,导致目前的抚养费不能够满足孩子正常所需的时候,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上述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抚养费数额不是一尘不变的,完全可以随着时间、物价和支出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想要一步到位也是不现实的。
所以呢,纵观整体,如果离婚协议其他重要的财产问题都协商好了,就剩这个的话大家都让一步,抚养孩子的在能够保证的情况下让一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就自己少出去吃一顿饭多支付一点,毕竟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最后,还想给那些不想抚养孩子,还不想多支付抚养费的人说,孩子是自己的,当初你怎么对他,老的时候他也会怎么对你,不要想着现在,也要想想你需要别人抚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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