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助金报销手续|生育补助金报销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法律依据
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生育补助金报销手续|生育补助金报销”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2486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