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女职工小王是本市城镇户口,已婚,今年32周岁,和爱人在同一企业工作,2013年3月份剖腹产一子。像她这种情况,能休多长时间产假?另外她爱人是否也可以休假?
答:您的这种情况,国家和北京市已分别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
文件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
另外,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按照上述规定,您一共可以休135天产假,或者您休105天产假,您爱人休30天奖励假。
“产假是如何规定的”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2443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