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办法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对比假设某参保职工在市妇幼保健院顺产,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7000元(其中产前检查2000元,分娩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那么按照新旧办法生育保险待遇分别为: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参保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产假津贴的具体支付期限为: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2)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15天。(3)怀孕满16周流产的,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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