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须知
一、参保人员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二、参保人员发生生育或流产时,必须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特殊原因要求到外地进行生育的,必须事前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否则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料:
职工男、女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由女方提出申请:人工流产需要单位证明、结婚证、有效发票、病历本、相关检查报告、疾病证明书、单位账号;生育顺产和生育多胞或难产需要单位证明、有效发票、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单位账号。
职工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为无业或失业人员。可由男方提出申请:单位证明、有效发票、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单位账号、女方下岗证(或失业证、待业证)、社区出具女方无业证明、女方户口本。
男、女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单位证明、有效发票、病历、计生部门证明、疾病证明书、单位账号
城镇居民:社区证明、有效发票、准生证、出生证、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医保卡医保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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