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开始,金乡县参保职工在孕检、分娩、计生手术方面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实现了职工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从而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减轻了个人医疗费负担。
据了解,该县享受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怀孕期间,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和计生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规定的怀孕检查项目和分娩时,不用再缴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具体支付补贴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2500和3100元。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其中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缴费未中断且已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其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标准报销的50%。
“金乡生育医疗保险个人零负担”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224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