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没工作也将享受生育医疗费
一直没找到工作的老婆要生孩子,没有参加职工生育保险,那生孩子的钱是不是都要自费呢?别着急。将于6月8日听证的《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同时,《办法》将计划生育全部纳入了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和产后营养费用也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据悉,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补助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当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同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政策解读
休产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办法》,职工产休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营养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办法》,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技术时,生育保险基金将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费补助。女职工生育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营养补助费。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死亡的,给予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一次性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男职工有未就业配偶,该配偶可以按《办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原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骗保”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
根据《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造成职工无法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漏报、少报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致使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给职工生育津贴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给职工。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将被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还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生育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除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外,还将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定点医疗机构的,取消定点资格。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也将被责令退回骗取的生育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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