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按对应享受产假的天数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停发工资。
【株洲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参保单位生育保险专干在参保职工法定产假结束时,填报《株洲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手续。
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
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女证)
2、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6、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株洲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株洲市社保中心。
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电话:0733-2861222
传真:0733-286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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