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例如:方某所在单位的当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而去年的公司平均工资为2500元,方某属于晚育,可以享受假期一共是,98加15=113天,她能领取到的生育补贴=3000÷30×113=11300元。
2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举例,仍以上诉例子举例,方某的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2500×25%=625元
3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广州生育津贴以及产假计算方式”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16240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