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是北京市推出的为维护女性职工基本权益的政策,其中包含着生育子女可获得政府提供的生育金等不少好处,是保障女性生育权利,减轻家庭生育压力的有效方式。对于很多女性工作者来说生育保险非常重要,那么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呢?
一、北京生育保险基本介绍
北京生育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北京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所以说是不分男女、不论户籍所有职工全覆盖。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说明: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二、北京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补充说明: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三、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北京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有关生育津贴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2、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三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晚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门诊产检费报销[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如何办理请看备注)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根据文章内容介绍可知,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的规定和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等条件才可,在生育方面的花费报销也需满足政策规定。办理生育保险需要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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