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
各地的陪产假能休多长时间?
——甘肃、云南、河南可休1个月
近期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
目前,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在上述29个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陪产假实际落地情况如何?
——部分人陪产假遭遇被“缩水”
各地陪产假长短不一,但实际情况中,男职工们是否能享受到这一“福利”呢?中新网记者采访了不同地区的受访者发现,多数人能享受到足额的陪产假,但也有一部分人的陪产假遭遇了被“缩水”,甚至有的人面临有假难休的尴尬。
在陕西西安一家IT公司工作的程序员萧先生今年9月底初为人父,但是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陕西规定的15天的陪产假与他无缘。单位负责人告诉他,公司没有陪产假可以休。“已经在这个公司上班4年了,竟然没有陪产假,这不公平!”
在辽宁大连一家地产企业工作的王先生的陪产假则被“缩水”。按照辽宁的规定,可以休15天的陪产假,但公司只批了7天;在天津从事党务工作的李先生虽然成功请到了陪产假,但休假期间却被单位领导以“工作太忙,人手不够”为由叫回单位加班。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企业会以“工作需要”等理由拒绝给职工足额的陪产假,甚至有个别的企业会以“没有收到文件”为由拒绝让职工休陪产假,这也遭到不少网友的吐槽。
遇到陪产假被“缩水”或者有假难休的问题,职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新网记者发现,对于如何维权以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多数地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当地计生条例的规定对请休假制度作出具体安排,劳动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能明确休假权益。在遭遇休假缩水或无法休假的时候,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沟通无效的话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更重要的是,计生部门应与劳动部门做好沟通,争取把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
休假期间工资福利怎么算?
——多数地区明确工资奖金照发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记者注意到,现实中,不少劳动者反映由于休了陪产假,自己的收入遭到了减少。
记者在广西人社厅官网上看到,在广西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投诉称,2016年1月17日,广西颁布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后,自己于2月休了陪产假25天,但是单位要停发2月份的奖励性绩效。
如何避免休假期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多数地区在本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陪产假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如,北京明确,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上海规定,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广东明确,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考勤方面,多地也明确提出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护理假长达1个月的河南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0天的湖南也明确,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5天的广西要求,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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