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以下中国社保网小编DL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重庆市二孩新政策及准生证办理解读,供大家参考!
2016年重庆市二孩新政策及准生证办理解读
1-5月,全市户籍人口出生14.65万人,同比增加1万人。出生人口中,一孩所占比例下降9个百分点,二孩出生所占比例上升6个百分点。出生小孩性别比为108.08,即每100名新生女婴,对应的是108.08名新生男婴。
全市共发放新版生育服务证约14万个,有7.55万对夫妻进行二孩生育登记,比一孩生育登记(6.53万对)多1.02万对。
解读:
配套政策出台为生育二孩提供保障
今年开始,重庆先后颁布5条配套政策,为二孩生育提供保障。1月4日,重庆启用新版《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再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4月1日,修订后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
5月20日,《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下发,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个自然日。2016年4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给予护理假15个自然日(以前是7天)。
6月13日,新修订的《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公布。
焦点
谁生二孩热情最高?
25-34周岁女性
从年龄上来看,我市生育登记年龄比较集中。二孩生育登记,女方年龄集中在25-34周岁,全市共有5.14万对,占二孩生育登记总量的68.11%。而一孩生育登记,女方年龄集中在20—29周岁,全市共有5.2万对,约占登记总量的79.56%。
二孩生育登记中,女方35-39周岁的有1.04万对,女方年龄40周岁及以上0.58万对,女方35周岁及以上占二孩生育登记总量的21.42%。
解读:
高龄产妇可能增多要作好准备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二孩登记生育的女方年龄明显比一孩生育登记的要大,是正常现象。25-34周岁的女性,这个年龄一般都经历过一次生育,而且还正是“能生”的年龄。但同时,这也预示着未来我市高龄产妇可能会增多,各地需要未雨绸缪,做好相应准备,尤其是妇幼保健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确保母婴健康。
焦点
哪个区县最积极?
渝北、开县登记最多
主城区除渝北、两江新区二孩生育登记超过一孩生育登记外,其他地方二孩生育登记均少于一孩生育登记,渝中区仅有600人登记二孩生育。主城以外除潼南区外,其他区县二孩生育登记均超过一孩生育登记。
渝北、开县、合川等地二孩生育登记量较大。渝北区二孩生育登记6839对,开县二孩生育登记4063对。双方均为农村户籍的4.02万对,双方均为城镇户籍的1.92万对,一方为城镇、另一方为农村户籍的1.61万对。
解读:
压力大、抚养成本高城市家庭更谨慎
农村夫妻二孩登记量是城市夫妻的3倍多,农村人口生育二孩的愿望比城市人更强烈,从数量上已经体现出来。虽然农村人口基数本身就比城市人口大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人工作压力更大,抚养成本高,且对孩子的期望值也更大。所以,面对生育二孩问题时,城市家庭考虑更为谨慎,顾及多方面实际问题。
今后,我市将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以保障二孩政策的推进。
今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开始实施,如今半年过去,重庆家庭的反应如何?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2016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上获悉,今年 1-5月,重庆共计14.08万对夫妇进行生育登记。其中,一孩生育登记6.53万对,二孩生育登记7.55万对,二孩生育登记首次超过了一孩。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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