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家庄生育保险缴费新比例是多少?
据了解,石家庄已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生育保险费率,市区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调整为0.25%;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费率调整为0.5%。
沧州市也降低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4%降低为0.3%;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8%降低为0.5%。据了解,此次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只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并不会影响职工个人享受的待遇。
据了解,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仅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其他用人单位参保职工,除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外,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不过,实际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足10个月的,生育保险基金只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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