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资料?
据了解,生育保险是社保的重要险种之一,生育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需要承担相关费用,那么,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资料?今天,中国社保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生育险报销所需材料。
顺产、助产或剖腹产方式分娩的,应携带以下材料:
生育服务证(由计生部门核发、且登记注册婴儿信息;人社部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出生证;出院证(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若未注明生育情况,则应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出院发票(国家正规部门核发,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下同)。
计划内二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再生育服务证(由计生部门核发并注册登记婴儿信息后,人社部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但未经批准已生育的,需提供《山西省再生育申请表》及《山西省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出生证;出院证;出院发票。
首次流产、引产或者死胎的需携带的材料有:
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由计生部门核发,人社部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没有,则需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婚育证明);病历(医院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存档);出院发票或者门诊发票。
带环妊娠流产的需携带:独生子女证;长效节育证明;病历(医院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存档);出院发票或者门诊发票。
企事业单位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时需要的材料有:
未就业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城镇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失业登记专用章(留存复印件);其他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乡(镇)政府或街办出具的二年以上未就业证明。
未就业配偶采取顺产、助产或者剖腹产方式分娩的,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出院证(人社部门审核留存原件,若未注明生育情况应提供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出院发票。
未就业配偶流产、引产除未就业证明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院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存档);出院发票或者门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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