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生育保险 >

2015四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字体时间:2015-07-08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四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再次提高

7月8日,笔者从筠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据了解,原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研究拟定提标方案,省政府2013年第17次常务会审议批准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四川省独生子女死亡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不低于350元;独生子女伤残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不低于280元。

省政府2015年第82次常务会审议批准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通知》要求,提标所需经费实行省、市、县3级共同负担。其中,阿坝、甘孜、凉山3个民族自治州,由省财政全额负担;成都、攀枝花、德阳、绵阳、宜宾5市,由省财政负责10%,市[不含扩权试点县(市)]级财政负担90%;其余13个市,由省财政负担35%,市[不含扩权试点县(市))]级财政负担65%;扩权试点县(市)由省财政负担45%,县(市)财政负担55%。各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本级应负担资金,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015四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调整最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11184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