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压力
能否由财政分担?
广州生育保险政策引来大幅度调整,独生子女产假津贴或将改由单位埋单。在近日推出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甫一公布,就在网上引来轩然大波。这则针对广州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进行颇多调整的新规定,被不少网友认为“增加了企业负担”,并将间接削弱部分女性的职场竞争力。而如何在社保支付压力与企业负担之间取得平衡,网友则期待财政资金能够兜底支付。
一位自称是企业管理者的网友说,“生育保险的钱原本就是由企业来为职工缴纳,如今职工的产假津贴也要由企业来承担,增加了企业负担。”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撰文认为,广州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本来就偏高,其中费率为0.85%,要高于京津的0.80%,更高于渝蓉的0.60%。让企业在缴纳生育保险之外,还要承担额外的计划生育项目的奖励性待遇。在当前环境下,转移给企业的负担挤压了企业的生存空间,也抑制企业的招聘冲动。
在不少女性网友看来,高达数十天的产假负担一旦转移到企业,必然会间接强化女性的求职难度,尤其已婚未育或临近育龄的女性处境更加难堪。
在新规定可能引发的直接影响之外,不少网友对于此番政策调整的缘由表示不太理解。有网友质疑,“有钱就增无钱则减,如此随意似乎不是基于权利本身,而是一种‘看钱下单’,从而也使得政策缺乏连续性。”
尽管广州市人社局解释称,广州现行的5项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已经超出了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更在全国居于前列。但有网友认为,社保领域的政策领先,恰恰是广州的城市优势,如今“广州特色”恢复成“全国均等”,则难免让人有些失望。
在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与企业负担、个人期待之间如何平衡?
有观点指出,在社会保障性资金缺口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让权利者作出一定的牺牲,并对保障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无可厚非,但必须做到合理而且科学,并经过广泛的民意讨论与听证,形成共识之后才最终作结。对此,有网友建议,“如果生育津贴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收不抵支造成的亏空能否由财政来承担?”
“广州独生子女产假津贴或将改由单位埋单引争议”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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