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男职工,单位为其缴纳了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一金”,而且已经缴费2年以上。其妻子是外地户口,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现在他们有了小孩,其妻子的孕期检查以及生育等费用是否也可以在北京由生育保险报销呢?近日,有市民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如上咨询。
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如果其爱人在北京的企业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如果其爱人在北京没有单位,就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其妻子是否享受生育保险与其本人生育保险无关。
“男职工生育保险是否可惠及其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1047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