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宜兴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2015年生育保险最新政策,将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扩大、明确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等各项惠民政策,着实给广大参保人员带来了福音,具体见以下内容。
2015年江苏宜兴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按照新的生育保险政策,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全市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管理范畴。再加上现行的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政策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保障政策,基本实现我市生育保障的全覆盖。缴费方面,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用缴费。
2015年江苏宜兴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具体为: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新规还解决生育保险与相关法律衔接问题。按照新规,如果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按照新规,符合计划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孩子,最少可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同时,新规还增加了男职工的护理假,并明确其可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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