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 计划生育保险】《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草案)》规定,今后,北京市企业所有女职工,不论是否具有北京户口,都将依法获得生育保险金。(《新京报》10月9日)
国家生育保险是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了吗?
近年来,国有企业除了大企业之外,中小型国有企业基本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是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的私营企业,这些私营企业莫说给妇女投生育保险金了,就是帮助职工提交养老金,不是推托陈词,就是想方设法躲避,真正提交养老金的企业又有几个呢?现在,国家又增加了为妇女投生育保险金规定,他们肯定会用各种方法来敷衍、躲避此项法规的执行。虽然《规定》明确了对企业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或者欠缴、少缴生育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处理。而劳动主管部门对于私营企业这种违法行为,自然是鞭长莫及,更是无法管到点管到边啊!
此项《规定》的强制推行还必将会给妇女就业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一些企业眼见得要为妇女投生育保险金了,自然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就会在招工上采取变通的方法,多用男工而少招女工,多用年轻女工少招育龄期的女工。而那些把自己青春岁月交给私营企业的女工,一旦她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育龄期,私营企业老板就会以种种理由将她们推向社会,女工就会因为私营企业无意帮助她们提交生育保险金而遭受到被辞退的待遇。她们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和生存压力。
另外,为降低和减少女职工收入埋下借口。一些企业面对政府的强制推行,就会把本该由企业承担的生育保险金责任转嫁到女职工头上。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把戏,不是把生育保险金打进女职工的奖金,而是降低她们的实际工资来做垫付,让女职工们帮助企业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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