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生育保险 >

2015潮州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

 字体时间:2015-01-1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我市贯彻实施新修订《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近期,省政府颁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新修订的生育保险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日前我市出台了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待遇标准等相关问题。

此次修订,主要有六方面新变化:

一是扩大生育保险适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原来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以企业为主,公务员、教师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未纳入参保范围。而按照新的规定,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二是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增加产前检查补助待遇项目。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大幅度提高,如分娩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中,顺产、剖宫产分别由原来900元和3000元提高到1500元和4500元。

三是规定职工分娩住院期间发生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分娩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符合生育保险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全额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是将生育医疗待遇享受人群扩大到符合规定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职工未就业配偶。

五是进一步理顺了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关系,明确了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六是强化了相关法律责任,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明确了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职工支付相关费用。

“2015潮州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engyu/10107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