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划分工伤认定管理权限 疑难认定需集体决定
3月1日起,成都市工伤认定按新的管理权限划分。成都市人社局只负责审批、管理3大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区(市)县人社局受市人社局委托,负责审批、管理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以市人社局名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新制度还规定了要建立起集体研究制度、案例分析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区(市)县人社局受理的死亡、重伤和复杂疑难工伤认定案件,应当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并由分管局领导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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