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国工伤赔偿条例
澳大利亚,工伤的补偿是强制性的,受雇佣者只需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和工作有关,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内造成的,就可以提出工伤的赔偿,不管是正式工、临时工还是实习生。澳大利亚的工伤鉴定是比较倾向于受雇佣方的,只要能够证明到和工作有关受到的伤害都可以鉴定为工伤。比如有一个打字员因为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有一些受损,最后申请了工伤赔偿获赔了20万澳币,约合100多万的人民币。
英国对上下班交通事故的规定较为严格,只有是在代表雇主提供或者是经雇主同意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才被认定为工伤。在确定享受标准时,除了伤残程度之外还会考虑收保工人获得收入的能力和其他方面的条件,在对伤残职工进行长期致残度鉴定前,失去工作能力的职工也会按固定标准按周支付受伤津贴。
日本的工伤保险中规定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或加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从事工作时受伤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伤或者是死亡,也被视为工伤。工伤不仅要赔偿,在治疗和疗养期间还要支付受伤员工的一部分工资,特别是过劳死这种工伤,赔付的金额可能超过一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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