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江门新增11家
17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公布了第二批11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至此,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增至114家。从明年1月1日开始,江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后,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前往该114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否则工伤基金将不予支付。
本次公布的第二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11家,分别为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卫生院、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卫生院、台山市三合镇卫生院、台山市海宴镇卫生院、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台山市冲蒌镇卫生院、鹤山市双合镇卫生院、鹤山市雅瑶镇卫生院、鹤山市沙坪街道卫生院和鹤山市妇幼保健院。从明年起,职工发生工伤后一般情况下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提供真实身份进行登记。情况紧急、长期驻外、因工出差的工伤职工可先就近急救或抢救,但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江门市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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