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要先后分走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两个窗口,大大增加了参保人员的办事往返时间,工伤基金支付还存在风险,如何解决?”近日,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普陀区医保中心负责人的心头。由于区社保中心、医保中心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区社保中心隶属于市人社局、区医保中心隶属于区人社局),这样的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
“基层窗口不能坐等政策。”这是区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形成的共识。在发现工伤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的流程问题后,区医保中心采取了积极行动。一方面,在梳理原有工伤报销流程的基础上,利用市医保例会、市人社局调研、征求意见等渠道多次向市人社局、医保中心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破除部门间利益的藩篱,从“二站式”办理模式变为“一站式”,方便参保人员。另一方面,区医保中心主动与区社保中心对接,多次会谈,制定高效、快捷的内部流转方案。
终于,在区医保中心和其他兄弟单位的共同呼吁下,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上海市工伤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工伤医疗费申报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受理,初审通过后直接送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审核后再返还社保经办机构结算支付。原本靠参保人员来回跑的“体外循环”流程,变成了医保、社保两家窗口单位间的“体内循环”,参保人员省时省力更省心。
“基层窗口单位虽没有制定政策的权限,但绝不能只是具体业务的经办机构,更应做好政策制定者的‘眼睛’、‘耳朵’,帮助上级机关收集好来自群众的呼声,成为决策者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对于群众的有些合理诉求,虽然我们可能一时无法解决,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不’字,而应该从群众的角度想想,寻求解决的办法。”区医保中心负责人如是说。
目前,优化后的工伤医疗费申报流程经过了近两个月的运行,获得了参保人员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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