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获悉,从本月起,辽阳市将启动职工工伤补充保险,届时辽阳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相应提高。此举不仅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还分散了用人单位风险,缓解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
工伤补充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因工伤事故伤害职工进行补偿的商业性保险。工伤补充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其缴费标准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为基础,具体标准为:一类行业每人每月6元;二类行业每人每月9元;三类行业每人每月11元。
该市参加工伤补充保险的职工若发生工伤事故,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基础上,再由健康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充保险补偿金,其中包括停工留薪期误工工资、护理费及五至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亡职工,在享受现行工伤保险待遇基础上,健康险公司再一次性支付20万元死亡补偿金。
“辽宁辽阳市本月起启动职工工伤补充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7285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