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如果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广州市工伤认定申请指南
部门名称 |
工伤和生育保险处 |
事项名称 |
工伤认定申请 |
服务对象 |
职工 用人单位 |
办理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
办理条件 |
市属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家属、用人单位工会;省属单位没有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家属、用人单位工会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处理、作出决定。 |
所需材料 |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除上述基本资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
联系方式 |
87655257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地点 |
梅东路28号二楼7号窗 |
受理时间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发给受理回执;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当场或在15个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
资料转递途径 |
直接提交 |
办理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
系统名称 |
市劳动保障局网上业务大厅系统 |
链接地址 |
http://gzlss.hrssgz.gov.cn/gzlss_web/business/authentication/login.xhtml |
资料转递途径 |
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录入工伤事故报告或工伤认定申请信息→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用人单位按《预约单》指引送书面材料到本局服务大厅受理 |
办理期限 |
3日 |
备注 |
申请书(表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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