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工伤,只要在2011年1月1日以后还没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按照新决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既然你受伤没有在2011年之前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按照新的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老工伤未认定可按新标准赔偿吗
张先生:我在2010年出了工伤,要求工伤待遇时,单位认为2010年时新条例尚未执行,故应按老的工伤条例计算赔偿金。单位的说法对吗?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黄强律师:《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最后条款对溯及力问题作了特别规定:“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即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工伤,只要在2011年1月1日以后还没有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按照新决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既然你受伤没有在2011年之前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按照新的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老工伤未认定可按新标准赔偿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6434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