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臂被机器夹伤,公司可能不给我办工伤认定。”不久前,一名右臂打着石膏、缠着绷带的中年妇女走进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述说了她的担忧。
这名女子姓浦,来自云南省。她说,她在金东区一家塑料制品公司工作。9月13日,她在操作注塑机时,右臂不慎被夹伤,经医生诊断,右臂已骨折。住院已经一个半月了,医药费近2.5万元,都由公司垫付。她听说,像她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她不知公司是否帮她申请了工伤认定。她出院这一天,公司说,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不能给她,要交给公司。她担心公司不肯帮她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帮她申请,她自己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金东区劳动监察大队有关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这家公司已于10月上旬向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浦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浦某不了解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与企业缺乏沟通,这才产生了误解。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要准备下列相关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或到相关网站下载);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或医疗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四、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五、提交事实劳动关系人证材料的,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提供书面形式的证明,包括其工作经历和受伤情况,需附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六、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须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用人单位或职工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即可携带住院治疗的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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