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文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办事流程:
1、单位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经办机构受理申报并审核相关凭证、材料;
3、依据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待遇金额;
4、制作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相关凭证;
5、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领取)手续。
受理条件: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材料齐全,单位申报。
办理时限:初审符合规定的,经复审在30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及地点:医保处工伤生育科,朝阳东路1号劳动保障局大楼209室
公众须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职工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原件及明细帐单;
3、《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定期待遇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连云港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5220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