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伤保险申报及待遇审核服务指南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57号)
3、《咸宁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咸政发[2004]23号)
办理流程
(一)工伤保险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咸宁市工伤事故(职业病)登记表》;
2、开具《咸宁市工伤职工治疗通知单》,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按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二)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填写《咸宁市工伤人员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审核表》或《咸宁市工伤人员伤残(工亡)待遇申报审核表》;
2、出具上述各项待遇所需材料。
(三)按月发放待遇人员资格年审:
办理程序:每年四月份直接持上述材料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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