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1、办理医疗费报销时:
①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或文号;③工伤(亡)职工的医疗票据及收费清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医疗病例、出院时的诊断证明等。
2、办理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时:
①工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复印件或文号。
3、办理职工工亡待遇时:
①工亡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或文号;③《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或文号;④死亡证明;⑤有供养亲属的需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对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认材料;⑥《工伤保险工亡待遇申请表》;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减少情况报告表》。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签批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5、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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