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出事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出事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出事伤害的;
(七)法律、法规法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我国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入伍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入伍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法的有关法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法的有关法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法规之中,切确法定了可以被认定为、或者是视同为工伤的情形,从这些法规也可以看出,只要职员的伤情是因为工作才导致的,且经过认定之后,确定职员并不是因为没有遵守相关法定而受伤,那么受伤职员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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