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呢?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文搞懂。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程度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程度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
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我国的有关法规性法定,是在确定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评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鉴定,这关系到我国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优惠法规。
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一看见这个词的字面意思也就理解了。就是对一个人的的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进行鉴定,一般会在工伤认定时进行。因为有些人受的工伤非常严重,少部分甚至达到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程度。这就涉及到赔偿问题,要赔多少金额要看个人的劳动能力能获得的相应报酬来计算,工伤待遇的计算时也是需要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的。而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和要求都是有严格规则的。是由专门的医学科学技术鉴定方式来进行鉴定一个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从而确定工伤的等级。
适用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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