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10月2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今年7月底,省工伤保险中心首次对省直参保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档次进行了调整,此次共有126家企业在调整之列。目前,省直参保单位已按照要求全部调整完毕。
据介绍,今年7月底,《省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暂行办法》出台。今后,工伤事故发生率将作为省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依据。此次调整共涉及省直参保单位126户,占参保单位总量的17%,其中,18户费率上浮1~2档,108户费率下浮1~2档。此次省直参保单位费率调整后与去年前三季度相比,省直工伤保险基金减少征收近3000万元,给予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有力支持。另外,此次费率浮动调整与以往有所不同:费率浮动调整周期由1年改为两年,调整工作更加合理;将工伤预防费首次计入企业基金支出范围,有利于发挥工伤预防费应有的作用;费率浮动标准由原来的11类增加到18类,分类更加科学,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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