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3年度全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市人社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2013年度全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范围为二、三类风险行业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新增参保单位按2012年度对应风险类别费率标准执行。新增的劳务派遣单位,其基准费率按2.0%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为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稳定运行,聊政办发〔2007〕46号文件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三类行业的,实行浮动费率。每浮动1档,增长或下降0.1个百分点。
调整后的缴费费率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市直参保单位已按照要求全部调整完毕,共调整了市直370个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涉及职工29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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