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工伤保险 >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

 字体时间:2013-01-28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发文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号]京劳社劳鉴发[2003]193号 [发文时间]2003年12月3日 [生效时间]2004年1月1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发 文 号] 京劳社劳鉴发[2003]193号

[发文时间] 2003年12月3日

[生效时间] 2004年1月1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

为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号)的精神,现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代表,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调整和医疗卫生专家库的建立工作,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和工作制度。

二、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期和配置辅助器具以及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

如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三、劳动能力鉴定时医疗专家组应提出鉴定、确认意见, 填写《医疗专家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见附件2)。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医学检查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60日内将检查结果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做进一步医学检查和补正检查结果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工伤职工没有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视为拒不接受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本通知的精神执行。

附件:1、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略)

2、 医疗专家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2540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