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天津市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6日
2019年天津市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天津市工伤保险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及满意度,有力推动政策落实,按照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9〕2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普法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活动时间和主要对象
宣传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6月20日,6月6日为今年我市工伤保险普法集中宣传日。
宣传对象:各类用人单位职工,重点为建筑业农民工。
二、宣传活动主题
参加工伤保险,防范因伤致贫。
三、宣传活动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建筑业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深入解读我市在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工伤预防等方面的政策内容和管理规范;突出参加工伤保险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作用,以及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应负的法律责任;及时搜集政策执行过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并进行详细解答;针对政策的误读误解问题,加强正面宣讲和引导。
(三)弘扬推广各有关部门在推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管理服务措施、维护工伤职工权益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事迹。通过有代表性的实例使社会公众对工伤保险政策产生更加直观的感受。
四、宣传活动安排
各区人社局要认真组织街(乡镇)、社区开展多维度、多渠道立体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一)综合媒体宣传。各区人社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发挥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通过宣传画、参保公示牌、宣传栏、口袋书、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向广大用人单位职工宣传,使其了解政策、知晓权益,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营造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度。
(二)服务热线宣传。把工伤保险宣传作为12333服务热线的重要内容之一,与12333联合举办工伤保险统一咨询日,由处室业务骨干现场接听电话,主动开展政策咨询、接受问题反映、解答并回复群众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
(三)基层“四进”宣传。各区人社局要主动深入企业、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地等认真组织开展专场宣讲活动。通过现场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为用人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培训、在社区公示栏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和悬挂宣传标语,切实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广大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意识,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场地、资料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并结合本区特点制定宣传方案,于5月20日前将宣传方案报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备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区人社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针对重点宣传人群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专题、专场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营造有利氛围。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为巩固宣传效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宣传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各区人社局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有关情况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和下一步意见建议,于6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联系人:孙放
联系电话:83218351、83218354(传真)
联系邮箱:gsbxc@126.com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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