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工伤职工一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来,但在具体进行赔偿的时候,也不能说所有的费用都是可以赔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需要当事人自费的项目。那工伤保险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2、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的30%,自费;
4、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
5、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
6、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的,自费;
8、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标准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其余的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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