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工伤保险 >

接班前取安全帽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字体时间:2018-06-19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咨询:刘某去单位接班,到达车间后发现安全帽遗忘在车棚内的电动车上,在去车棚取安全帽的途中,刘某下台阶时不慎摔倒,造成左踝骨骨折。请问刘某能否认定为工伤?解答:能够认定为工伤。职工为做好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有时需要做一些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咨询:刘某去单位接班,到达车间后发现安全帽遗忘在车棚内的电动车上,在去车棚取安全帽的途中,刘某下台阶时不慎摔倒,造成左踝骨骨折。请问刘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解答:能够认定为工伤。职工为做好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有时需要做一些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这段时间虽然不是职工的工作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内从事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与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刘某在工作时间前来到单位,按照单位工作制度需穿着工作服、佩戴安全帽上岗,其去车棚内取安全帽的行为属于预备性工作,其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崔文乐 山东省汶上县人社局)

“接班前取安全帽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16414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