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铜罗贤湖村村民孙玉泉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靠做木匠为生。今年4月7日,他在刨床时左手受伤, 就诊于苏州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费用共花了近2万元。
孙玉泉的遭遇是不幸的。 但同时,他又是幸运的。今年3月,他参加了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其医疗费用先由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又由职业伤害保险按标准补偿, 最终他个人只支付9000余元。
近年来, 随着新经济、 新业态的发展, 尤其是 “互联网+”、 电子商务等新就业形态的出现, 灵活就业群体不断壮大。 灵活就业人员大多工作不稳定、 收入不固定、 保障不全面, 有些行业甚至风险性很高。 但由于其就业形态的特殊性,目前灵活就业人员仍游离在工伤保险保障之外。
如何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受到职业伤害后的权益? 这考验着政府的智慧。自2017年起,苏州市吴江区大胆探索, 勇于创新, 试行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 促进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因地制宜 精准施策
2017年, 江苏省人社厅将吴江区确定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地区, 要求研究出台办法,开展先行先试, 为全省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作出探索、积累经验。
要做好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最重要的是确定好参保范围、资金来源和待遇标准、 职业伤害情形等内容。 吴江区人社局从这些方面入手,展开了调研和思考。
吴江区人社局首先对该区灵活就业人员现状进行摸底调查, 包括人员的数量、 分布、 保障情况等。除了已参加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人员外,该局还对个体工商户、 电子商务从业人员、 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等进行了摸底。 随后, 该局赴同省有着类似先行探索经验的太仓、 南通进行了调研。
在广泛调研、 深入论证的基础上, 结合当地实际, 吴江区于今年3月出台了 《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办法 (试行)》 和《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实施细则》, 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在参保范围方面, 根据 《办法》, 凡在吴江区内以灵活就业形式通过提供劳动获取报酬或收益的人员, 且不在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参保范围内的, 均可参加职业伤害保险。 “太仓和南通均将参保对象限定为本地户籍参加了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的人员, 我们将外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进来,保障到更多真正需要的人。” 吴江区人社局医疗工伤保险科科长沈宇红说。
在资金来源和待遇标准方面,《办法》 规定, 职业伤害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180元, 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 参保人员受到职业伤害后, 在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医保报销后, 余额部分由职业伤害保险按标准赔付, 每一参保年度以3万元为限。 被鉴定为劳动能力伤残的参保人员, 还能够根据伤残等级按规定享受相应一次性的职业伤害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生活自理障碍补助金等待遇。 参保人员受到职业伤害导致死亡的, 其近亲属可一次性领取职业伤害身故补助金40万元。
在职业伤害情形方面, 《办法》 明确, 参保人员在从事的职业岗位上, 因工作原因受到突发的、非本意的、 非疾病的事故伤害, 造成身故、 残疾、 受伤的, 均可享受职业伤害保险待遇。 同时, 《办法》 排除了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醉酒、 吸毒、 自伤、 自杀的; 二是酒后驾驶、 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 三是故意犯罪的。
政府主导 商保参与
在经办模式上,吴江区人社局借鉴大病保险的经办模式,采用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模式。
“职业伤害保险由区人社部门宣传发动, 代扣职业伤害保险费,再交由中标的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经办该项目, 在保证一定经办费用的前提下, 结余的保费退回职业伤害保险费专户。 这种模式不仅能更好地体现政府的主导性, 又保证了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沈宇红介绍。
《办法》 推行后,4月3日, 吴江区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 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各区镇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各派驻1名全职工作人员, 经办职业伤害保险的参保登记、 报案受理、理赔受理等业务。
作为主导部门, 吴江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开设了职业伤害保险费专户。 社保中心于每一保险年度初在征收保费实际到账后, 根据实际参保人数, 将职业伤害保险保费按保险年度划拨给保险承办机构, 用于支付保险待遇和承办费用, 每一保险年度进行财务结算。
据沈宇红介绍, 保险承办机构的年度保费收入扣除年度赔付支出后, 若存在结余, 且结余在实际征收金额的25%以内的, 归其所有;若超过25%以上的, 超出部分由保险承办机构全额退回给区人社局职业伤害保险费专户; 若存在亏损,亏损金额由其自行承担。 “这种模式有助于商业保险机构加强管理,控制风险, 降低管理成本, 提升服务效率。”沈宇红说。
加强宣传 抓好征缴
《办法》 正式发布后, 宣传和征缴工作迅速全面铺开。
吴江区人社局通过报纸、 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等渠道, 对职业伤害保险启动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更多人知道这项试点工作。 各区镇召集协理员、 社区工作人员布置职业伤害保险宣传工作, 对已经参加了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人员, 发放参保告知书并填写基本情况确认表, 进行精准宣传。 区人社局还依托银行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职业伤害保险参保讯息,做到宣传无死角。
据统计, 吴江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有9.2万多人。 为鼓励这部分人群参加职业伤害保险, 吴江区规定, 试行期间, 已经参加了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元, 个人缴费成功后, 由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20元。 在缴费方式上,他们只需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银行扣款成功后便视为参加职业伤害保险。 新参保人员则需先到各区镇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再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银行扣款成功后便成功参保。 据统计, 截至7月底, 吴江区已有17231人参保缴费。
“今年是职业伤害保险的启动之年。 吴江区将用一整年的时间进行政策的宣传发动, 尽可能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其中。” 吴江区人社局副局长钱校良道出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本报记者 赵泽众)
“扫除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盲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试点职业伤害保险工作纪实”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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