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26日,由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工伤保险专业委员会、德国工伤保险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中德工伤保险制度创新研讨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来自中德两国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重点围绕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以及当前工伤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等问题展开了积极的研讨。德方代表介绍了德国工伤保险制度的情况。中方代表分享了近几年我国工伤保险领域取得的成绩和有关思考。
与会代表认为,自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有了长足的发展。中国已经初步建成了工伤预防、康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在维护工伤职工权益、化解用人单位职业风险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工伤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新的就业形式不断出现,灵活就业人群不断增加,如何覆盖全部职业劳动者,是工伤保险制度需要研究解决的新的矛盾和问题;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还显得相对薄弱,如何建立完善的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研讨会期间,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和德国工伤保险联合会签署了第五期工伤保险合作意向。据悉,从2005年开始,原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与德国工伤保险联合会开展合作交流,通过分享信息、举办研讨、开展培训等形式,先后开展了四期(每期三年)交流活动。(记者 李方)
“中德工伤保险制度创新研讨会在兰州举行”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shang/16411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