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地安排部署我省2017年工伤保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2017年全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8日
2017年河南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
按照全国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工伤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深入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主线,以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目标,持续推动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以持续推进建筑企业参保为重点,继续加大参保扩面工作。
1.着力推进建筑业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完成“同舟计划”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新开工项目全部参保。
2.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产业集聚区企业、农村企业、家庭服务企业、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二、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
3.会同财政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逐步推进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三、稳步推进工伤保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完善《工伤保险条例》配套政策。
4.进一步优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认定工作效率。充分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和OA系统,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
5.研究制定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指导意见,规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办法,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做好待遇调整工作。
6.深入贯彻人社部关于《修订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认真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构建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7.加强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工作,逐步推进全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
五、着力加强工伤保险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9.认真做好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构建“互联网+工伤保险”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发放等信息一体化建设。
10.学习借鉴商业保险先进经验,探索“工伤保险+商业保险”新模式。
11.对鉴定费用的收取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费用的支出进行调研,会同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鉴定费用收取标准及鉴定专家费用支出标准。
六、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2.继续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力度,探索普法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强化宣传培训助推中心工作的功能与效用,进一步丰富形式和平台,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建立完善工伤保险宣传工作常态化机制。
13.加强工伤认定案例分析研讨工作,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全省工伤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工伤认定工作效率。
14.组织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培训工作。
“河南省关于印发2017年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57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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